云南自考转考最新动态
考籍转出:3月1日—10日(工作日)、9月1日-9月10日(工作日)
考籍转入:3月1日—30日(工作日)、9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
(一)转出要求
1.考生须在转入省(市、区)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统考合格成绩,才能提出转考申请。考生在当次转考工作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只能申请转出到一个省(市、区)。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已办理毕业证的考生成绩不得转出;已经转出的课程,无法重复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二)转入要求
1.考生须在云南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统考合格成绩,才能转入我省。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得转入。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5.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6.考生办理转出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入。
7.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面向省内省外自考生
(一)转出流程
1.凡云南省在籍考生要求转往外省(市、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转考手续。
2.考生本人向考籍所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转考申请,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合格后,开具转考证明。
3.考生携带身份证、转入地和转出地准考证和转考证明到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考试处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须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二)转入流程
考生携带身份证、转入地和转出地准考证,到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考试处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云南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云南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云南省自考政策、通知、公告
以及各类学习微信公众号
- 热点文章
-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