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自考云南大学主考专业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来源:云南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3-07-12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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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学考试相关规定及我校学位授予要求,学士学位申请受理工作由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2023年自学考试云南大学主考专业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一)2023年3月28日9:00(星期二)——4月4日17:00(星期二),考生网上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本次不再受理。
(二)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4月13日(星期四)每天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考生现场确认信息并提交申请相关材料(如考生未在此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二、申请条件
(一)获得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颁发、我校副署签章的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1、2018年前开考的毕业考生,毕业5年内可提交学位申请(以毕业证制发时间计算)。
2、2018年及之后开始第一科考试的考生,(2021年毕业)毕业一年内可提交学位申请(以毕业证制发时间计算)。
3、如本人上次学位申请已申报过,但审核情况显示未审核或未通过的,需重新申报。
(二)学位英语(英语)获得以下任一合格证均可:
1、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PETS-3)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单(合格证编号填写:该次考试准考证号)。
2、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的成绩单(合格证编号填写:成绩报告单编号)。
3、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自学考试统考科目英语(二)考试成绩单,卷面成绩要求70分以上(含70分),自学考试学分互认考生不含平时成绩(统考英语(二)00015合格证编号填写:该次考试准考证号)。
4、云南大学组织实施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单(合格证编号填写:该次合格编号)。
5、以上合格证和成绩单的有效期为5年(含5年),有效期从考试当月起算。
(三)已完成本科毕业论文并获得合格成绩。本次学位申请工作将对申请考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查。
三、申请及授予流程
(一)学分互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ww.zjxy.ynu.edu.cn,进入“学分互认考生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学士学位申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考生须打印审核表连同纸质申报材料送至所属助学单位进行信息确认,由助学单位收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填写《2023年自学考试云南大学主考专业学位申报考生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各1份,按照材料收取时间统一报送至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逾期不再受理。
(二)社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ww.zjxy.ynu.edu.cn,进入“自考社会考生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学士学位申报。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考生须打印审核表连同纸质申报材料,按照材料收取时间送至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一楼对外服务厅)(昆明公交北门街园西路口站背后)进行信息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办理学士学位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申请材料,如因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填报信息、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申请材料(含照片)而导致无法通过审核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学位申请材料清单(按序号整理提交)
1、《云南省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填写电子版、打印纸质版,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同版,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各提交一份。
2、学位申请审核表(审核情况显示已通过)。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4、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5、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6、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考生毕业时已有)。
7、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盖鲜章)。
8、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原件盖鲜章)。
9、学位申请承诺书(原件盖鲜章)。
10、提供彩色小一寸蓝底背胶证件照相片,纸质版2张(其中1张用于办理学位证书,1张备用),电子版1份(电子版和纸质版照片须同版,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
11、本科毕业论文:学分互认考生由助学单位代办提交;社会考生由本人提交存档原文纸质版1份(含毕业论文诚信写作承诺书、查重报告、论文提纲、教师指导记录表、评分标准及评审表、论文答辩考核合格成绩通知单等必备要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1份(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同版,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照片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彩色小一寸):宽27mm,高38mm
2、照片文件大小:20K~100K,保存格式:JPG
3、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4、照片背景颜色:淡蓝色,其他颜色不予办理
5、照片必须是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背胶证件照(光面相纸),要求人像清晰、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办理。
6、如提交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图像失真、比例失调、尺寸不符、相纸不符、照片破损等),造成本次学士学位审核不通过的、下次无法再申请学士学位等情况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收齐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名单上报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最终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并公示。
四、证书领取
(一)助学单位预计领取时间: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0月10日(星期二)工作时间。
(二)社会考生预计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10月12日(星期四)每天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按照规定时间要求,自行前来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1、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2、代领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地点: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一楼对外服务厅)(昆明公交北门街园西路口站背后)。
4、逾期须电话预约确定后前来领取。
(三)领取学位证书后认真核对证书信息,并登录学位网核对学位证电子版信息。
(四)学位证书原件只颁发一次,本人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不予补发。
五、联系方式
自考办电话:0871-65034618
附件:1、云南省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
2、自学考试云南大学主考专业学位申报考生汇总表;
3、学士学位授予类别名称;
4、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介绍信;
5、思想品德鉴定表;
6、学位申请承诺书;
7、背胶证件照样本;
8、授权委托书样本;
9、领取学位证书温馨提示。
附件1
云南省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粘贴 彩色小一寸 电子版照片 | |||||||
身份证号 | 主考学校名称及代码 | 云南大学 10673 | |||||||||
办学类型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办学类型代码 | 6 | ||||||||
专业名称 | 申请学位 类别名称 | ||||||||||
本科学习开始时间 | 年 月 日 | 本科学习结束时间 | 年 月 日 | ||||||||
毕业证书编号 | 学位外语合格证书编号 | ||||||||||
就读院系推荐意见 |
同意推荐 盖 章 年 月 日 | ||||||||||
就读院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
符合条件,同意申请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主考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初审意见 |
同意授予 盖 章 年 月 日 | ||||||||||
省学位办审查意见 |
同意授予 盖 章 年 月 日 | ||||||||||
学位证书编号 | 学位证书签发日期 | 年 月 日 |
说明:(1)办学类型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代码为6);
(2)申请学位类别为:管理学、艺术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
(3)学位证书编号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2007]25号)文件要求进行编号;
(4)学习年限为:本科结束学习年份(按照毕业证书日期填写)减本科开始学习年份;
(5)本表一式一份,由申请考生本人填写完成基本信息后,同附件材料一起上报就读助学单位或自考办。
附件2
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
云南大学主考专业学士学位申报考生汇总表
助学点名称(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姓名拼音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专业名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情况说明:1、本次申报:00人
2、提交材料:00人
3、未提交材料:00人,原因:
附件3 云南大学自学考试授予学士学位类别名称
| |
专业名称 | 学士学位授予类别名称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 | |
国际商务 | |
会计学 | |
行政管理 | |
行政管理学 | |
旅游管理 |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
法学 | 法学 |
法律 |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学 |
工程管理 | 工学 |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 |
2023年3月21日 |
附件6
学位申请承诺书
本人承诺:我自愿申请办理2023年3月云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书,已仔细阅读了申办学位相关内容及填报要求,根据《2023年(上半年)云南省自学考试云南大学主考院校学位申请的通知》规定,填写相关信息。
一、本人对所填的各项信息进行了核实,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我承诺在申请办理学士学位时,遵守申办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如因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填报信息、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申请材料(含本科毕业论文)、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学位相片而导致学士学位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学分互认考生学位申报材料、学位证书领取授权委托助学单位代办,出现一切问题,责任由本人承担。
五、社会考生由本人办理,不用助学单位签字盖章。
承诺人: 助学单位(学校)盖章
考生号:
身份证号: 助学单位(法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附件8
授权委托书
云南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因本人原因,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前来领取云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证书,特委托( )代领学士学位证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本科专业:
手机号码:
代领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代领学士学位证书编号:
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采用A4纸打印,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若领取学士学位证书后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责任由本人承担。
(社会考生)本人签字: (按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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