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云南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云南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www.ynzs.cn)为准。 在线提问 网站导航

云南自考网

自考热线:15608716348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合同法学习笔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来源:云南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阅读量:

本节是关于合同概念的介绍。在合同法理论上,合同也被称为契约,但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采用的是“合同”这一概念。

  关于合同的定义,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理解合同的定义,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如果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不平等,这样权利义务关系便不是合同法上所称合同关系。如行政合同,因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因此不属于《合同法》调整。

  2、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这里的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民事主体地位的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这些主体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可以订立合同。

  3、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订立合同,达成协议有一定的目的, 订立合同的目的是要在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或者变更,或者终止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以下三个:

  1、合同是一种合意。合同即协议,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合同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参加,是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产生的,而不是一种单方的民事行为。如民法上的债务免除是单方的民事行为,只要债权人一方作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合同必须有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合同要产生法律上的效果,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还必须合法,这样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3、合同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合同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其法律效果属于民法上法律效果。


云南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8888人已通过
开始测试

云南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 视频课程
  • 真题下载
云南自考英语(二)精讲视频课程

英语(二)

云南自考行政法学00261课程讲解视频

行政法学

云南自考文学概论(一)课程精讲视频

文学概论(一)

云南自学考试课程【内科护理学(一)】试听

内科护理学(一)

云南省自学考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修03706

云南自考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精讲视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